为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推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现就开展楚雄州第三批“彝乡名匠”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彝乡名匠”是指在楚雄州产业工人队伍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拔尖的技能水平、精湛的技艺技术、丰富的实践经验、突出的工作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创新创造能力强、影响带动作用大、广泛认可度高的顶尖高技能人才。包括技术技能体现彝州特色、承载民族文化、技艺精湛独特、成绩突出的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
“彝乡名匠”申报对象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民族民间工匠可不受职业资格限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州级以上技术状元、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二)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和安全隐患,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具有生产应用价值;
(三)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全国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州级技能大赛前2名;
(四)具有“工匠精神”,掌握高超技能,在全州行业内处于一流水平,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贡献和业绩突出的产业一线优秀技术人才;
(五)从事民族民间工艺事业,在传授传统技艺、发扬民间工艺、培育民族民间艺人、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成效显著,以及在农村经济、科技活动中有发明创造或创新,其成果被县市以上有关部门鉴定认可,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民族工匠。
申报建立“彝乡名匠工作室”的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高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能够为“彝乡名匠”领衔组建“彝乡名匠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二、申报提交材料
(一)“彝乡名匠”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楚雄州“彝乡名匠”申报表》;
2、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彝乡名匠工作室”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彝乡名匠工作室”的项目报告,内容包括“彝乡名匠工作室”职业(工种)、组建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2、为“彝乡名匠工作室”提供1:1比例配套经费支持的承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选拔认定程序
“彝乡名匠”评选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采取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公示公告、专家评审、考察了解和报审认定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彝乡名匠”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7月10日,请各县市、州属企业、中央省驻楚企业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州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李晓波; 联系电话:3369257;邮箱:99016994@qq.com。
《楚雄州“彝乡名匠”申报表》可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xz.gov.cn)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申报人申报“彝乡名匠”专项的,不得同时申报“彝乡英才”其它专项。若同时申报其它专项,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三)已入选“彝乡名匠”专项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四)已入选中央、省“两个计划”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人才,以及未入选“彝乡名匠”但与上述专项层次相当、并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按照中央、省关于人才项目优化合并要求,不再纳入“彝乡名匠”申报范围;
(五)柔性引才、以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培养激励专项入选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六)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